读书忌
焉于
记得中国的医书中,常常记载着“食忌”,就是说,某两种食物同食,是于人有害,或者足以杀人的,例如葱与蜜,蟹与柿子,落花生与王瓜之类。但是否真实,却无从知道,因为我从未听见有人实验过。
读书也有“忌”,不过与“食忌”稍不同。这就是某一类书决不能和某一类书同看,否则两者中之一必被克杀,或者至少使读者反而发生愤怒。例如现在正在盛行提倡的明人小品,有些篇的确是空灵的。枕边厕上,车里舟中,这真是一种极好的消遣品。然而先要读者的心里空空洞洞,混混茫茫。假如曾经看过《明季稗史》,《痛史》②,或者明末遗民的著作,那结果可就不同了,这两者一定要打起仗来,非打杀其一不止。我自以为因此很了解了那些憎恶明人小品的论者的心情。这几天偶然看见一部屈大均③的《翁山文外》,其中有一篇戊申(即清康熙七年)八月做的《自代北④入京记》。他的文笔,岂在中郎之下呢?可是很有些地方是极有重量的,抄几句在这里──
“……沿河行,或渡或否。往往见西夷毡帐,高低不一,所谓穹庐连属,如冈如阜者。男妇皆蒙古语;有卖干湿酪者,羊马者,牦皮者,卧两骆驼中者,坐奚车者,不鞍而骑者,三两而行,被戒衣,或红或黄,持小铁轮,念《金刚秽咒》者。其首顶一柳筐,以盛马粪及木炭者,则皆中华女子。皆盘头跣足,垢面,反被毛袄。人与牛羊相枕藉,腥臊之气,百余里不绝。……”
我想,如果看过这样的文章,想像过这样的情景,又没有完全忘记,那么,虽是中郎的《广庄》或《瓶史》⑤,也断不能洗清积愤的,而且还要增加愤怒。因为这实在比中郎时代的他们互相标榜还要坏,他们还没有经历过扬州十日,嘉定三屠!
明人小品,好的;语录体也不坏,但我看《明季稗史》之类和明末遗民的作品却实在还要好,现在也正到了标点,翻印的时候了:给大家来清醒一下。
十一月二十五日
【注释】
①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《中华日报·动向》。
②《明季稗史》即《明季稗史汇编》,清代留云居士辑,共二十七卷,汇刊稗史十六种,所记都是明末遗事,如顾炎武《圣安皇帝本纪》,记福王弘光朝事;黄宗羲《赐姓始末》,记郑成功收复台湾事;王秀楚《扬州十日记》、朱子素《嘉定屠城记略》,记清兵杀戮的残酷。《痛史》,乐天居士编,共三集,汇印明末清初野史二十余种,总题为《痛史》。民国初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。
③屈大均(1630—1696)字翁山,广东番禺人,文学家。清兵入广州前后,曾参加抗清活动,失败后剃发为僧,名今种。后又回俗,北游关中、山西。著有《翁山文外》《翁山诗外》《广东新语》等。清雍正、乾隆间,他的著作都遭禁毁,直至一九一〇年(宣统二年),上海国学扶轮社才翻印《翁山文外》十六卷、《翁山诗外》十九卷。
④代北古地区名,指现在的山西省北部、河北省西北部一带。
⑤《广庄》袁中郎模仿《庄子》文体谈道家思想的著作,共七篇。《瓶史》,袁中郎研究花瓶与插花的小品,共十二章。这两种都收入《袁中郎全集》。